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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党员每半年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工作目标。

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的工作表现和书面汇报材料,每半年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通过党员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学校工作以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于党员的正确意见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

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于参加活动不主动、 不积极、不认真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 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 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党支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 党委批准。

对调动工作的党员要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外出三个月以上的党员,开党员证明信;外出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开正式组织关系。

要做好离退休(养)党员教育工作,建立党组织,有计划的组织学习,开展有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