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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评估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对各党小组党建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评估的方法是: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查阅党建工作材料(含音像资料),问卷调研、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

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党小组,学校党支部将予以表彰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内评选先进的资格。

党建工作评估采取自评和学校党支部评估有机结合。要重视自评工作,通过自评,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好务。

党建工作评估,既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又要做到严肃认真,扎扎实实,不走过场。